第七百三十六章 大势(第2页)
有一个青壮姓金,叫留山。他生的人高马大,善用弓箭,家传有几手庄稼把式的不入流刀法。
在村中同辈之中,他威望第一。春夏种田,秋冬狩猎。哪家有麻烦,哪家闹矛盾,都得找他帮忙,在村中威望很高。
几天前他带着三个兄弟入城,卖了一些山货。回来之后,他便召集了村中的兄弟,有二三十人。
屋外飞雪连天,屋内也是寒冷。金留山的婆娘抱来了一坛老酒,招待众人。
每人得了半碗。
金留山盘腿坐在地板上,抬眼看着兄弟们,说道:“兄弟们。我姓金。与蒙元皇族同姓,却觉得耻辱。”
“辅汉将军我就不多说了。你们都知道。是天命所归的人。”
“现在他已经攻下兴势山,切断了兴势道。占了上风。现在他带领五个校尉,领五万户兵马在西边。与蒙元狗对峙。号召我们有力的出力,没有力气的摇旗呐喊。”
“我区区不才,本事不大,但有几分力气。当个小兵,或者帮忙拉运粮草。却是问题不大。”
“兄弟们。匡扶炎汉,驱逐鞑虏。就在这次。谁愿意与我一起去?”
说到最后,金留山目光灼灼,扫视向众兄弟。
在场的青壮年,是金留山精心挑选出来的。都是有胆气,讲义气的人。
平日里他们与金留山厮混,对于吴年的名声、事迹又是如雷贯耳。一听金留山这话,顿时热血沸腾起来。
“金大哥。你说的没错。有力出力,没力气的摇旗呐喊。我们七尺汉子,凭什么给蒙元人做奴才?”
“此生愿站着死,不愿跪着生。干了。”一名汉子弯下腰双手抓起了酒碗,咕噜咕噜的喝完,面红耳赤道。
“没错。干了。”
其余汉子顿时响应,一起拿起酒碗,咕噜咕噜的喝了。
“好。都是好汉子,好兄弟。我们也不给将军添麻烦。自带弓箭、刀。不管是砍柴刀,还是菜刀,什么刀都行。还有干粮,粮食。”
“今晚上。回家好好与自家婆娘温存温存。明天大早,便与我一起干蒙元人。”
“死了就算了。活下来的,记得照顾死去兄弟们的家小。养育侄子、侄女。”金留山见此只觉得一股火在胸中燃烧,也端起酒碗喝了下去,火上浇油,热血沸腾,大声说道。
“好。”众兄弟一齐答应,然后散去了。
小山村有很强很强的凝聚力,一旦决定行动,绝不会有人去告密。
“哎。”金留山的婆娘,进屋来收拾碗筷,叹了一口气。